印发连州市201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各镇(民族乡)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连州市201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连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3月22日
连州市201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2012年度连州市在册登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为46个,重点监测的地质灾害隐患点15个,其中威胁100人以上隐患点3个。地质灾害发生的主要原因是强降雨和人类工程活动。我市汛期暴雨集中,且强度大,易诱发崩塌、滑坡、塌陷等地质灾害,为最大限度降低地质灾害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危害,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和《广东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201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区
连州市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每年的主汛期(4至9月份),降雨量约占全年雨量的80%以上,特别是台风暴雨引发的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更为严重。今年的防范重点地段是各镇(乡)的暴雨中心地带、依山居住的村庄和公路、大型水利等重要工程、露天开采矿山影响范围内的高陡边坡区以及石灰岩地区的塌陷;同时加强防范地质灾害易发区人类工程式活动可能引发的地质灾害,特别注意由于人为影响或破坏岩土体和地下水天然稳定状态引发的地面下沉或塌陷和边坡失稳等。通过分析以往地质灾害发生的时空分布和灾害损失程度,全市划分为五个区域性地质灾害防治区。
(一)花岗岩、变质岩强风化剥蚀区
该区易发生水土流失、山体崩塌、泥石流等类型的地质灾害,主要包括连州、九陂、保安、西岸、丰阳、瑶安、三水等镇(乡)。该区域内的花岗岩、变质岩风化程度高,风化层厚度大,山体相对较高,表土层松散,在汛期容易发生崩塌、滑坡,严重时将形成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如九陂中学后山山体滑坡及连州镇共和村委田浪村后山山体滑坡。要加强国道107线、323线及省道114线边坡和山区村庄、民居、学校的监测。
(二)石灰岩岩溶区
大路边、星子、保安等地。石灰岩分布面广,层理发育,地下溶蚀作用强烈,山体高差大,沟谷切割较深,地表植被稀少,群众劈山建房,大型工程设施的建设造成地面结构破坏,局部受力不均,易发生或诱发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如保安镇松树塝村岩溶地面塌陷。连州市区属于灰岩与红色砂岩接触带,岩溶构造发育,在市政工程建设中,部分工程在施工中发现不同程度的地下溶洞。因此,在工程建设前必须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107国道、323国道114省道横跨各镇(乡),应该着重加强对村庄、民居、学校和交通干线沿线的监测。
(三)矿业开发集中区
星子、大路边、龙坪、西江、西岸、九陂、保安等镇(乡)矿山集中地区。矿山开采过程中,因地下水失衡、开采不规范易诱发地面塌陷、滑坡、泥石流、透水等地质灾害,如九陂镇仙人塘山体滑坡以及西岸镇小带新屋村地面地陷。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矿山开采的监督管理;露天矿场要实行自上而下台阶式的开采,防止滑坡、崩塌、泥石流的发生;地下开采的矿山要加强防治塌陷、冒顶;矿山选厂要加固尾砂坝,防止崩塌等地质灾害。如西岸镇清水村委内的小带锰矿尾砂坝隐患。
(四)水利工程项目区
该区主要包括水库、电站水利枢纽工程分布的区域。我市辖区内的山体起伏较大,沟脊、水系发育、落差大,在汛期易发生引水工程渗水,引发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如东陂镇横水良村地面沉降及瑶安乡新九黄泥坳水电站水渠渗透引起滑坡的事故。水利部门要加强对各项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特别是在电站建设前要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五)旅游景点及渡假区
连州市的旅游业迅速发展,旅游人数不断增多;景点多位于山区,以陡、险、峻、奇而闻名,是自然地质作用的产物。部分景点存在崩塌、滑坡、泥石流等隐性的地质灾害隐患,尤其在4至9月份,是旅游的旺季,又是雨季,游客多,雨水亦多,易发生地质灾害,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要在汛期前对辖区内的旅游点进行排查,如东陂镇大口岩地下河、朝天大东山旅游景区。发现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及时处理,汛期中要落实专人加强监测,确保游客的生命安全。
二、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段)的预防
本防治方案所指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是指规模较大、危害中等以上,造成社会影响大,经济损失重,危险性大的地质灾害。全市重点防范地质灾害隐患点15处,地质灾害重点防范的镇(乡)7个,重点防范公路沿线区段2宗,山塘197座,水库46座。在台风、暴雨和人类工程活动等因素的影响下,易诱发崩塌、滑坡、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特别是威胁100人以上的3个地灾隐患点(段)要重点防范,即九陂镇九陂中学、星子镇天办岭村、龙坪镇东田冲村等必须加强监测防范。国土资源、教育、建设、水利和交通等行政主管部门必须各负其责,在汛期前,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对隐患点(段)进行全面检查,开展汛期经常性监测和24小时值班,做好防灾避灾、救灾的准备工作,尽量避免或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2013年度我市地质灾害防范的重点是保安、星子、九陂、龙坪、西岸、三水、瑶安等镇(乡)。地质灾害汛期防范时期为4月15日至10月15日,重点防范时期为5月1日至9月30日。
三、地质灾害预防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各镇(乡)人民政府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和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切实加强领导。镇(乡)人民政府应将地质灾害防治作为一项民心工程的重要工作进行部署和落实,在人力、物力、财力上予以保证。各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和应急指挥系统要建立完善责任制,明确责任,对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要明确监测责任人,落实防灾责任制,责任人必须上岗到位,尤其在主汛期必须以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已任,以高度的责任感,认真负责,周密部署,切实组织好群测群防、预防预报工作。按照国土资源部和省国土资源厅速报制度的要求,当发生灾情时及时向上一级有关部门报告地质灾情。市、镇(乡)国土资源部门要对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情况认真总结,并在次年的1月5日前报送当地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
(二)制定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落实责任制
市、镇(乡)国土资源部门应在总结上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基础上,会同建设、水利和交通等部门,结合辖区内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布、类型、规模、活动等实际情况,认真组织编制和落实本地区《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提出本辖区地质灾害危险点、隐患点的具体防灾措施,落实监测、报警单位和主要责任人,协助有关部门确定避灾方案和紧急疏散路线发放防灾工作明白卡。各镇(乡)人民政府认真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制,有关部门要按照连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连州市突发性事件处置和特大自然灾害救灾应急预案的通知》(连府[2005]6号)要求,切实做好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对违反规定或不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方案,造成地质灾害导致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按照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规定,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三)落实各项工作制度,增强应急反应能力
各镇(乡)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落实汛期值班制度、险情巡查制度和灾情速报制度,向社会公布地质灾害报警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做到汛期前组织技术力量对地质灾害危险区和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全面检查,汛期中开展巡查和应急调查,汛期后复查与总结相结合,准确掌握区内地质灾害动态,主动防灾避灾。市应急指挥系统应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在汛期突发性地质灾害调查与应急处置工作中的作用。
(四)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从源头上控制或减少人为诱发地质灾害的发生
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地质灾害的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和《广东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的规定及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69号)要求,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和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时,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从源头上控制或减少人为诱发地质灾害的发生。未进行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划分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地区,应根据初步调查情况,确定进行评估的范围。对未列入评估范围的建设用地,在申请审批用地时,必须附有较详细的地质环境条件资料。在划定的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禁止审批新建住宅以及爆破、削坡和从事其他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活动。
(五)加强协作,保证信息通畅
各镇(乡)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沟通与合作,互通情报,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及时准确,为切实做好我市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供有力的保障。
(六)积极推进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报工作,提高预报的准确性,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国土资源与气象部门要做好联合开展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做好基础数据的采集分析和集成,制作高质量的预报产品,联合开展专门(项)科学研究和学术交流,不断拓展服务领域,提高地质灾害预报预警的准确性。
(七)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干部群众的防灾意识
各镇(乡)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行部门,应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宣传力度,扎扎实实地做好宣传、培训工作,普及地质灾害防治基础知识,特别是国土资源部门,应充分利用“4.22”世界地球日和“6.25”土地日开展宣传咨询活动,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群众对地质灾害的认识,提高抗灾能力,避免或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附件一:连州市2013年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段)一览表
附件二:连州市2013年地质灾害重要危险地区(段)一览表